一、 施工概述:
主井溜煤嘴因礦壓影響變形需用電氣焊在現場進行切割,為保證施工安全,特編寫燒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二、 施工地點: 主井底
三、施工時間:2013年12月28→31日
四、施工組織:
技術負責人:吳根生
施工負責人:(機電科長)譚善勤
安全負責人:(安全礦長)劉應雄
電氣焊工: 丁小毛、曹生剛
瓦斯檢查員:張德泉、陳光明、張忠毅
五、 施工前準備:
1、施工前必須把施工時間地點項目通知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通風區(qū)、安檢科,指派瓦斯員和安檢人員現場測量瓦斯?jié)舛群细窈蠓侥苁┕ぁ?br />
2. 井下電氣焊割施工必須嚴格遵守《手工焊接與切割操作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
3. 井下電氣焊割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手工電弧焊安全技術措施》和《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措施》。
4. 作業(yè)現場至少備有兩個絕緣滅火器(干粉或CO2)和沙土等,消防器具齊全,施工人員需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5. 施工前檢查周圍環(huán)境,整理好工作現場,清除周圍的油類、棉絲等易燃易爆物,作業(yè)下方或10米以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
6. 施工前應對電氣焊設備工具進行安全檢查。 檢查電焊機是否完好, 焊鉗絕緣是否良好,檢查各膠管接頭、各閥門是否嚴密牢固,氧氣管與乙炔管不能互用。
7. 作業(yè)點距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應在10米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的間距不得小于五米,焊接電纜不得接觸氣瓶。
8. 氣瓶在運輸過程中應輕搬輕放,在運輸上應有專人負責扶住氧氣瓶、乙炔瓶,嚴禁震動碰撞。
9. 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盡量不要放在影響交通的地方。工作結束后要由專人負責把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等升坑。
10、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和關閉各種閥門,作業(yè)地點用水噴灑,還應有專人停留一小時以上,確認現場無火種后方可離開。
11. 施工完畢后應向機電調度和礦調度室匯報。
12. 焊割給煤機時的注意事項:
(1)、焊接給溜煤嘴前應徹底清除周圍與之相鄰的積煤,煤倉內的煤不要放空,以防火花引起燃燒。
(2)、如果進入給煤倉內進行焊割作業(yè),必須把煤倉放空,清除煤倉口四周的煤塊雜物,并派專人把守。
(3)、施工完畢,應用水沖洗焊割處和現場的積煤,并把給煤積內的存煤放掉,派專人停留一小時檢查現場,確認無火種后才能離開。
13、焊割定量斗時的注意事項:
(1)、進入定量斗內進行作業(yè),定量斗上口必須派專人把守。
(2)、進入定量斗前必須檢查乙炔及氧氣膠管接頭等是否漏氣,漏氣時修好后才能使用。
(3)、要在定量斗外開啟點火。
(4)、電焊作業(yè)時身體下面要墊絕緣板。
(5)、定量斗外必須設監(jiān)護人。
、焊割完畢,用水噴灑現場,并把定量斗內的積煤放掉,并派專人停留一小時檢查,確認無火種后才能離開。
六、電焊工作結束后,必須認真落實以下工作:
1、必須把井下防爆開關停電并閉鎖,由電工用同等電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對地放電,將電焊機電源從接線開關上卸下,做到人撤電停。嚴格執(zhí)行停電管理制度。
2、收拾好工具、材料,將其妥善保管,并處理工作中發(fā)現的不正常現象。
3、清理場地,灑水熄滅帶火星的雜物,施工負責人、瓦檢員必須繼續(xù)觀察,至少確認電焊機冷卻,焊接地點附近10m范圍內無熱渣、火點,確認安全無問題后方可離開或進行其他作業(yè)。
4、及時將電氣焊設備回收地面,必須至少留下2人觀察焊接地點,1小時后沒有發(fā)現異常情況,方可離開。
七、其他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
水井灣煤礦
二0一三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