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煤層材料運輸巷掘進需在副井筒鋪設岔道,施工中需要氣割作業,為了保證施工安全,特制訂此措施。望現施工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
一、 施工時間:2012年12月19日
二 、施工地點: 副井筒
三 、技術負責人:程俊友
四 、安全負責人:明長軍
五、 施工人員:
六、 安全技術措施: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氧電焊作業規程》。
2、搬運或運輸材料時,運輸工具必須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穩,必需對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應先清理現場道路上的雜物,以防器材滑落或摔倒傷人。
3、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專人運送到指定地點。
4、必須由瓦檢員檢查施工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瓦斯濃度不超過0.5%,且20米范圍內無瓦斯積聚現象方可施工。
5、清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且作業地點20米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現場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和足夠的滅火器,水桶等器材。
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濺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員身上,必要時停止作業。
8、搭接電源時,搭接點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接點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搭接電源時,必須執行斷電后驗電放電制度。
10、作業完成時電氣設備必須恢復防爆性能,應反復檢查現場1小時后無異狀方可離開。
11、各氣瓶相距5米以上,距明火點10米以上。
12、在氣割或電焊施工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下方用鋼板或鐵锨上面鋪一層濕沙,接受氣割火花或焊渣。并對氣割火花、焊渣經常性、多輪次灑水滅火。
13、 作業過程中應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作業情況應隨時報告調度室。
14、焊條頭、廢料件不得亂仍,應就地放置,離開時及時清理送出地面。
15、作業完成后要有專人負責觀察兩小時,沒有火源等異常情況發生方可離開。
15、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程執行。
水井灣煤礦
2012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