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井底水倉
時間:2010-1-9 上午10:30
原因:井底水倉主管路漏水,無法拆卸,須使用電焊割掉。
施工負責人:余水生
施工人員:胡錄艾、張丙權
瓦檢員:姜昆
安全員:顏廷才
施工措施:
1、 施工前必須準備好所用的所有材料,并準備兩個滅火器。
2、 作業前必須先檢查作業地點前后附近20m范圍內瓦斯情況,只有在瓦斯及二氧化碳都在0.5%以下時,方可實施電焊作業。
3、 現場專職瓦檢員必須隨時檢查作業地點的瓦斯情況,一有異常現象,立即停止作業。
4、 施工地點以下不得有人作業,安全員要隨時準備好滅火器,一旦出現險情,立即用滅火器滅火。
5、 電焊作業完成后,用水澆淋電焊處,安全員必須至少觀察30min后確認無任何危險后,方可離開。
6、 電焊作業必須安排熟練工操作,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7、 電焊設備上、下井必須由專人負責搬運、專人看管,非操作人員不得亂動設備。電焊作業完成后,搞好巷道文明衛生,電焊設備必須立即升井,不得存放在井下。
8、 所有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措施,明確各自職責,做好分工合作,確保安全。
城關鎮興發煤礦
編寫:陳新國
2009-12-1
參加人員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