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管理安全員對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儲存和爆破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管理負責。
2、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以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爆破安全規程》作業,制止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3、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或處理。參與并落實爆破安全警戒工作,確保清場徹底,警戒范圍符合設計規定。
4、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情況,尤其是各項安全設施如防火設備、防雷設施、通訊報警裝置的完好情況。
5、對參與爆破器材裝卸和直接或間接接觸爆破器材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監督這些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作業。
6、督促本單位采用封閉式專用運輸車輛運送爆破器材,檢查運輸車輛的完好狀況。
7、在本單位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協助本單位領導制定有關安全管理和崗位安全操作等規定。
8、發現無證人員參與爆破作業,應立即制止,并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
9、參加爆破傷亡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負責傷亡事故和違章違制情況的統計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