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使安全措施全部落實到位,確保檢修過程中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2、適用范圍
所有檢修。
3、定義
確認:對檢修安全措施確認單上的每一條安全措施的落實、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認可,簽字確認。
4、職責
4.1廠安環辦是安全措施確認制的管理科室,負責本制度的修訂與監督。
4.2各車間負責安全措施確認制的實施和管理。
5、填寫要求
5.1檢修項目負責人負責對《檢修工作票》填寫安全措施,并組織項目作業人員對安全措施進行告知與學習。
5.2所有的作業證書都必須按(作業等級、區域、地點、時間(檢修日期和完成作業用時)、人數、檢修項目、危害因素與風險、安全措施等)提示規范填寫好相關內容。
5.3內容填寫要求字跡清晰工整,安全措施細節內容具體、有實效并符合現場作業安全要求。
5.4每條安全措施內容的明列后面,都要留有“確認人”提示和空白簽名處,以便于檢修前安全措施實施人進行安全措施逐項確認之后簽名,再進行安全作業。
5.5各作業證書中所選用的安全措施可參照《員工作業指導書》及各種檢修作業規程。可自定義填寫,但內容必須保證安全有效、細節具體、符合現場作業安全要求,切忌用詞籠統、流于形式。
5.6填寫人為把關第一責任人,車間各主任、技術人員、安全員均為把關責任人,都必須為檢修安全措施的制定提供參照指導。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分廠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查,按 元/人進行考核處罰。
6、審批流程
6.1各車間或檢修班組在接到檢修計劃后,首先要召開檢修專題會議,制定檢修及相關安全方案,并在指定好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由車間統一制表打印發送到班組、車間、廠部;同時,填寫好合格的檢修作業證書后進行審批。
6.2對于計劃性檢修項目的檢修作業證書,各檢修班班長要于確定好檢修項目之后2小時內負責按規定完成各種相關檢修證書的填寫工作,及時遞交到車間由安全員處進行逐級審批。送至廠部審批的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6.3對于2小時以下的任何日常檢修項目,都必須開具《檢修工作票》進行派工并嚴格按 (規定一.)執行填寫并執行確認。2小時(含2小時)以上的檢修項目,在開具《檢修工作票》的基礎上一律要填寫《檢修安全報告書》。其他檢修作業證書均按實際作業區域需要而進行辦理。對于不按規定辦理必要證書的班組,一經查獲一律按 元/次進行考核。
6.4各種檢修作業證書由各車間安全員嚴格審查完畢后再進行逐級審批。對于不按要求執行的班組,除責令返回重寫外還可依照本規定及其他相應的考核制度予以考核。
7、確認流程及規定
7.1各檢修班組在實施檢修作業前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證書上的安全措施內容進行落實,由專人進行單項的檢查、核實(二次確認)無誤后簽字。
7.2所有的檢修作業項目都必須指定專人執行安全措施確認,并在分項落實確認(逐項確認)簽名之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否則,對指定人按 元/次進行考核。
7.3禁止不確認或提前確認行為(還未執行就先簽名)。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一律按 元/次進行考核。
7.4當檢修安全措施有變化(即與填寫好的安全措施發生沖突)時:
7.4.1車間兼職安全員負責在安全措施內容中添加新的安全措施。
7.4.2不必要的安全措施不進行確認。
8、內部支援:
8.1各車間相互支援檢修時,被援車間必須在檢修的前一天將《安全告知》交到支援車間。
8.2各班組相互支援檢修時,支援班組必須在檢修的前一天將《檢修工作票》交到車間安全員審核后進行審批。
8.3確認程序為確認后在安全措施確認欄內簽字,不允許未確認就實施作業或《檢修工作票》送審批前就簽名確認行為。
9、外委支援:
9.1被支援車間向廠部生產辦提交外委項目申請計劃的同時,必須附帶提交項目《安全告知》,由生產辦統一安排外委。
9.2廠部安環辦對外委施工方項目《檢修工作票》安全措施進行核對后,由施工方負責措施落實。檢修作業程序按A廠礦所有檢修作業流程、制度、規定執行。
10、《檢修工作票》由車間或班組保存,以備貫標核查。(保存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