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4)塔吊拆裝和頂升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
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
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